关于开展2024年应急管理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 号)和《北京市关于落实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学会平台资源优势,促进应急管理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进而推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应急管理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4年度全年均可申请。

二、评价范围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相关领域科技成果。

(一)应用研究类科技成果

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及技术标准等,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

(二)软科学类研究成果

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

三、申请条件

1、评价申请由成果完成单位自愿提出;

2、不存在知识产权、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德,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

4、不涉及国家或商业机密。

四、工作安排

1、登录学会官方网站(https://baem.org.cn/kjcgpj)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并提交;

2、学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3、组织专家根据《北京应急管理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应急管理学会应用研究成果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成果评价工作,并出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耀东 010-84846457  

联系信箱:xuehui@baem.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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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02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