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中国科协及北京市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5-10 10:49 各学会会员: 为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推进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完善工程领域人才评价体系,提升工程领域人才评价质量,近日,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正在开展工程领域高层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结合该项工作,北京市科协面向市科协系统征集北京市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北京应急管理学会根据市科协要求,现面向全体会员征集专家人选,遴选符合条件者推荐至市科协。请各学会会员根据实际进行推荐或自愿申报,名额不限。已被认定为“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的,不再重复推荐。 一、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北京市科协将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至中国科协,专家被纳入中国科协或北京市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的,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或北京市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或北京市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三、推荐工作流程 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电子版评审专家信息表(详见附件)、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学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耀东18600577117、秦贺17310056341 电话:010-84846457 邮箱:xuehui@baem.org.cn |